2008年10月3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在其網站上公布即將對中國紡織品進行332調查的公告。
應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對部分中國紡織品服裝進口進行監(jiān)視。
ITC將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每2周提供紡織品服裝進口數量、金額、單價、市場份額報告,被監(jiān)視產品是2005年底執(zhí)行的美-中紡織品服裝貿易諒解備忘錄所列產品。
眾議院籌款委員會表示,監(jiān)視中國進口是因為擔心12月諒解備忘錄結束之后中國紡織品服裝進口大量涌入美國市場。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指出,2005年世貿組織紡織服裝協議進口限制結束之后中國對美國紡織品服裝出口曾經大幅增長。
根據要求,ITC將在2008年12月1日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提交第1份報告。報告將提供歷史資料匯總,包括從2003年1月1日到最近月份的進口數量、金額、單價、市場份額。
隨后ITC將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提供雙周報告。ITC將發(fā)布年度數據匯總報告。
ITC的此次監(jiān)視工作將在題為“中國紡織品服裝進口統計數據報告”的調查下進行,此次調查檔案號是332-501。
注:“332調查”又稱“常規(guī)性事實調查”條款,是指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2條。該條規(guī)定,ITC可應美國總統、眾議院、參議院財政委員會或美國貿易代表等的要求,或自行對包括美國與他國產業(yè)競爭態(tài)勢在內的任何涉及關稅和貿易的事件,進行“常規(guī)性事實調查”并出具報告。該條還規(guī)定,除非經特別要求,“332調查”的最終報告并不包含任何政策性建議,亦不得為任何由總統實施的貿易行為提供法律依據。
但是實際情況是“332調查”通常是ITC或商務部發(fā)起反傾銷或保障措施的依據。 |